王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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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平,男,汉族,1968年8月27日出生,系前荆州市公安县法院陪审员。

2009年因奸污4岁幼女,被判10年有期徒刑。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曾任荆州市公安县法院陪审员。

人物事件

强奸幼女

案情经过

2009年5月20日下午5时许,正在外面玩耍的童童哭着跑回家。其爷爷奶奶仔细询问得知,童童受到了王昌平的侮辱。他们立即报警,随后,童童的爷爷奶奶给王昌平打电话,无人接听。不久,王昌平回来一条短消息,“今天做了很对不起您的事,对不起,请您原谅,放我一条生路。

案发后,章庄铺派出所全力抓捕王昌平。21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一私人旅社将王抓获。目前,王已被刑拘,相关证据正在进行鉴定。王昌平早年与妻子离异,育有一子。

由于伤心过度,受害的小女孩童童(化名)一家已到北京市暂住。章庄铺镇政府院内的南坪镇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案发的法庭办公室通往隔壁的是一个套间,其中一间放有床铺,这里就是童童受害的地方。童童的父母均外出打工。事发前,她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就住在镇政府院内。

6月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王昌平并不是他们的公职人员,而南平镇中心法庭负责人称,王昌平曾是这里的临时工。对此,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称,王昌平近两年来,一直在南平中心法庭章庄铺办事处工作。

参考资料

公安县法院陪审员王昌平强奸4岁女被判10年.荆楚网.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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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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