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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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于1980年1月成立,负责研究由律政司司长或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转交该会的有关香港法律的课题,以进行改革。法改会成员由行政长官按律政司司长的意见委任,人选包括学术界人士、执业律师和社会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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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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